在塞德克.巴萊電影上映前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是什麼?
誰是莫那魯道?
「霧社事件」可能只出現在歷史課本短短的一小段而已
對賽德克.巴萊稍微有點熟悉的原因,是因為小妹大學時很迷閃靈
而在前幾年他們出了一片「賽德克.巴萊」
以下是其中一首歐~中間的似乎是電影的宣傳
(是不是這部電影拍拍停停?就不是很清楚了)
今天晚上10點在非凡電視台,有拍攝這部電影的花絮喔!
不過尚未看到分享....
莫那魯道與霧社事件(原文轉自這裡)
(1)霧社事件產生的背景
一九一五年,日本對台灣原住民的強力鎮壓之後,霧社就成為日本的山地模範部落。當地風景優美,位處台灣中部,交通四通八達,為日本人控制中央山脈地區的重要基地。日本人在霧社設立學校、警察局、郵局、旅館、醫療所、樟腦會社等機構。一九三○年發生霧社事件之前,當地除了原住民之外,還有一百五十七個日本人、一百一十一個漢人,以及一百四十四個採樟腦的工人。
當時住在霧社的泰雅族有十一個社,共有二千一百七十八人。在這十一個社當中,直接參與霧社事件的有波阿倫(Boalun)、荷哥(Hogo)、洛多(Lodofu)、馬赫坡(Mahebo)、速庫(Sunku)、塔羅灣(Talowan)等六個社,另外,陶渣(Tautua)和托洛克(Tolokku)兩個社後來成為親日的「味方蕃」,他們會和泰雅族其他的社發生對立,是有原因的。一八九七年,日本的深堀大尉率領一個探險隊進入中央山脈,被托洛克社所殺,日本就利用馬赫坡社來壓制托洛克社,以製造不同部落之間的敵對。巴蘭(Parlan)社則保持中立,霧社事件發生後,曾扮演和平使者勸莫那魯道投降。萬大社和白狗社因為距離較遠而沒有參加。
(2)霧社事件發生的原因
山地資源被日本人掠奪:台灣的原住民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他們採用游耕,打獵時又跟著獵物跑,所以重視的是土地使用權。而日本是個現代體制的國家,認為台灣歸屬日本,人民就要變成日本人,土地也是日本的,土地的資源如果認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為公有。這樣一來,對原住民生活的空間、經濟的領域就是一種掠奪,日本對山林資源的開發,使原住民的獵場大量減少。
日本殖民政府與部落社會產生嚴重衝突:日本派很多警察駐在山地,警察的權威超越了原來部落的領袖,對原住民部落造成很大的衝擊。
(3)莫那魯道的生平(一八八二~一九三○)
莫那魯道(Mona Rudao)一八八二年出生於霧社馬赫坡泰雅人部落,為馬赫波首領魯道巴伊 ( Rudao Bai )的長子,一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他領導發動霧社族人起義抗日,爆發震驚島內外的「霧社事件」,他的兩個兒子塔達歐莫那(Tadao Mona)和巴薩歐莫那(Bassao Mona)也參與其事。一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莫那魯道自殺身亡。
(4)霧社事件
一九一○年時,波阿倫、荷哥、速庫、陶渣、托洛克等諸社就伺機要反抗日本,但尚未行動就被日本察覺而有五十多人遭到捕殺,莫那魯道因為被日本邀請赴日參觀而未參與其事。一九二○年,沙拉馬歐社( Salamao)起事抗日,莫那魯道打算參加而被日本列為「不良蕃」,長期受日本人監視。一九二四年,埔裡大拜拜,很多山地警察都去參加,霧社反抗日本幾個社想要藉機起義抗日,但是因為陶渣社告密而放棄。由此可知,一九三○年的霧社事件是延續先前的抗日行動,並不是突然發生的。
一九二四年代,有幾件事引起泰雅族人起來抗日。日本人為了要將霧社建設為示範部落,就利用原住民從事各種建設工作,勞役工作未能配合原住民種植小米或打獵的時間,原住民的經濟活動因而受到妨礙。日本又刻意付給原住民偏低的工資,一九三○年霧社事件之前,平地漢人一天的工資是六十錢,原住民則是四十錢,霧社的原住民只有二十到三十錢。日本人又故意到和日本人敵意很深的馬赫坡社後山「西仔希克」去採伐建築用材,「西仔希克」是馬赫坡社的狩獵地也是霧社放群祖先發源的聖地。這件事對馬赫坡社的打擊很大,使他們對日本人產生仇恨心理。日本人在分配工作時,依照和日本人的合作程度來分配不同的工作,例如讓最親日的陶渣社去做簡單的整地工作,叫巴蘭社採砂石,卻叫和日本對立最烈的荷哥及馬赫波社去砍樹,並且要求他們把砍下的樹扛回來以免損壞樹枝,原住民不習慣用扛的而常常用拖的,因此就常挨打挨罵,他們對日本人的仇恨因而更深。
另外,原住民婦女和日本人之間曾經發生一些問題。日本人在統治台灣的五十年當中,很少和台灣人結婚,不過,日本政府卻鼓勵駐在山地的日本警察和原住民領袖的女兒結婚,這樣,可以讓日本警察安心住在山地,同時,和原住民領袖結成姻親,可以加強對原住民的控制。但是,日本警察對原住民婦女常常有始亂終棄的情形,例如,莫那魯道的妹妹特娃斯魯道嫁給日本警察近籐儀三郎,後來近籐被調往花蓮,最後竟然失蹤,特娃斯魯道只好再回到霧社,莫那魯道因此深恨日本人。還有泰雅族婦女被騙往日本淪為娼妓的事情發生,造成原住民的不滿。有一位巡查吉村克己曾玩弄多位原住民婦女,還冒犯了馬赫坡的婦女,更加深莫那魯道的仇恨。一九三○年十月初,馬赫坡社正舉行婚禮,殺豬宰羊設宴歡飲,吉村克己路過時,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招呼他飲酒,吉村卻以塔達歐莫那滿手獸血而將酒杯打掉,雙方因而發生鬥毆。事後莫那魯道曾前往駐在所向吉村賠禮,吉村不肯接受,雙方對立的情況又加深。
以上種種的長愁短恨,終於促使霧社的泰雅族人決定起義,在一九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商量妥當,利用第二天舉行運動會時殺害日本人。他們將起義日期定在十月二十七日是有原因的,當初日軍來台的近衛師團是由明治天皇弟弟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所統率,而北白川宮於十月二十七日死於台南,所以,十月二十七日就成為台灣神社大祭典的日子,泰雅族人認為這是起義的最好時機,利用運動會升旗唱國歌為信號,衝進會場,發動總攻擊,殺死日本人一百三十四人。當時住在霧社的二百多個漢人當中,只有兩個被誤殺,一個是叫做李彩雲的小女孩,因為身穿和服被誤認為日本人而遭殺害,另一個是開商店的劉才良,不小心被流彈射殺。事件發生之後,原住民就切斷對外交通的吊橋以及電話線,搶得日警槍枝彈藥。日本派出大批軍警鎮壓,到十二月八日霧社事件告一段落為止,日本動員軍隊一五六三人,警察一二三一人,軍伕一三八一人,並且動員了親日的「味方蕃」共五三一一人次,甚至動用飛機,據說曾施放毒氣彈,並散發傳單,呼籲原住民投降。
日本統治台灣,一九二○年代開始由文人擔任台灣總督,軍事文治分開。當時日本在台灣設有「台灣軍司令部」,地點就在現在愛國西路的海岸防衛司令部(過去的警備總部)。霧社事件發生後,台灣總督和台灣軍司令曾商量是否要派軍隊鎮壓,也向日本國會報備,經過行政程序,最後決定派兵鎮壓。當時為了造成泰雅族彼此的敵對,日本人鼓勵他們出草,定出獎金以獎勵親日部落去殺害起事的那些部落:殺掉頭目可得二百元日幣;殺壯丁得一百元;殺婦女得三十元;,這是非常殘酷的。
霧社事件起義的六個社當中,能作戰的壯丁共一二三六人,最後有六四四人死亡,其中二六七人被殺,二九○人自殺。莫那魯道他們退到馬赫坡後面的洞穴之後,日本用炸彈炸不到那個洞穴,但是他們實在沒有辦法反抗,最後就全部自殺。泰雅族人都是以上吊的方式自殺,從當時日本人所拍下來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樹吊了很多人,以至於樹枝都彎曲下垂。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而勇敢作戰,就自己先自殺,十分悲壯。莫那魯道後來看到大勢已去,把妻子打死,就在山上洞穴自殺了。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有一半變成木乃伊,一九三四年才被尋獲,送到台北帝大當作人類學標本,後來才被送回霧社安葬。
在起義的六個部落一千多人當中,有五百多人投降,其中包括老弱婦孺,共五一四人,日本人稱他們為「保護蕃」,將他們收容在霧社。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日本又縱容陶渣社去屠殺那些保護蕃,共殺了二一六人,有的逃走,最後只剩下二九八人,被遷移到北港溪上游的川中島(現在仁愛鄉互助村清流部落)。因此,霧社事件起義的那六個部落的族人,目前已經不住在霧社了。事件之後,日本人把霧社地區的土地交給和那六個起義部落敵對的部落。但是,當初基於部落之間的仇恨而被日本人利用的親日蕃,他們下場並不很好。
(5)高砂族義勇隊
十六世紀日本德川時代就注意到台灣,當時稱台灣為「高砂國」,後來日本人稱台灣的原住民為「蕃」。一九二○年開始,日本以文官擔任台灣總督,對台灣人採取同化制度。一九二三年,當時的日本太子(後來的昭和天皇)來台灣巡視,為了表示內台一體,就不再稱台灣住民為「蕃」,而改稱「高砂族」。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又把「高砂族」改為「高山族」,簡稱「山胞」,分為「山地山胞」和「平地山胞」兩種,這是十分奇怪又沒有意義的分法,所以現在全部要改為「原住民」這個稱呼。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時,日本發現台灣的原住民很會打叢林戰,於是從一一九四二年在台灣徵志願兵開始,就徵調原住民往南洋作戰,就是所謂「高砂族義勇隊」,總共有四千人之多,犧牲很大。有一個阿美族青年李光輝,不知道戰爭己經結束了,在南洋的叢林裡躲藏了二十多年才被人發現,他回來台灣之後,因為抽煙太多,不久就得肺癌而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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